什么情况下未成年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更新日期:2023-02-22来源:湖北巨天律师事务所

一、什么情况下未成年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1、必须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这里应负担的刑事责任,指的就是完全的刑事责任。

2、必须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这里的完全指的是行为人所拥有的能力是非部分的,不残缺的。

比如,有间歇性精神病的行为人就不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也就不能成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一般犯罪,必须年满16周岁才能成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而对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恶性犯罪,只要 年满14周岁即可认为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负完全刑事责任。

二、未成年人怎么免于刑事处罚?

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实施以上所述的那种行为时才构成犯罪,其它行为均不予刑事处罚,检察院也可酌定不起诉。但要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此外,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实施八种行为之外的其它罪名时,仍然以行为所触犯的罪名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免除处罚或不认为是犯罪:

(一)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被胁迫、诱骗参与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不认为是犯罪。

(二)若有以下情形,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威胁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的;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盗窃财物,数额刚达到或者略过“数额巨大”标准,而其他情节轻微,又系初犯或者偶犯的;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其亲属不要求对被告人定罪处罚的;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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